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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丰台区200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第5期)

发布时间:2005-03-21 19:34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丰台区
200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工作会议
 
      3月15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了丰台区200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管领导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及具体办案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李明圣主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闫小彦在会上讲话,总结了2004年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对2005年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施“一把手”工程,抓早抓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二、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办案的意识;三、强调全局意识,勇于承担责任,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发扬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五、加强督促和检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他强调:办理提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承办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认识到作好办理工作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是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政府改进作风、转变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使办理过程成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过程,作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过程,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过程。办理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层层有人负责;充分与委员沟通,弄清楚委员提出提案的问题所在,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委员反映比较集中一直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对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委员解释清楚;涉及到几个部门的提案,牵头单位一定要负起责任,协办单位要通力合作,积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配合牵头单位把问题解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要下决心解决一些委员反映多年、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老大难”问题;要抓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沟通、研究、办理、答复落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今年的办理工作要在以下三方面加强:一是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建立办理工作台帐、电话督办、向承办单位发催办通知、在《督查通报》上通报未完成办理任务单位和立案专项督查等形式来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要加强培训工作。深入到承办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特别是第一次承担办理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分批对承办单位的承办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区政协副主席胡燕在会上讲话(全文另发)。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李明圣在会议结束时要求:1.要真正端正态度,增强“政协意识”和“委员意识”,把办理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来抓;2.要真正提高办理质量,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要求,让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满意。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提案委员会主任张全开在会上宣读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优秀承办件的决定》。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