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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研究修改提案工作条例,对提案办理落实进行追踪(第21期)

发布时间:2005-09-02 19:34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根据今年提案工作的安排,9月1日,提案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修改《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区政协副主席胡燕出席会议,提案委员会委员、相关提案者和提案承办部门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兼提案委员会主任张全开主持。
    张全开主任在会上对修改稿作了说明。近几年来,提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实践迅速发展,全国政协已经修改了提案工作条例,北京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也即将修改。区政协提案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也应当在条例中有所体现。这些都迫切需要对《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修改,以促进提案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会议决定,《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改稿在吸纳提案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后,提交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审议。
    提案委员会还对七届一次会议上郭春生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丰台一小地区雨季排水不畅问题》、刘智萍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四环路经丽泽中学路段噪音污染安装隔音屏的问题》两件提案办理报告的落实工作进行了座谈。提案者和办案人员对如何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大家还到丰台一小、丽泽中学现场视察。与会同志对追踪办理提案的办法普遍表示肯定。
    胡燕副主席讲话强调: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提案工作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使工作更加科学、有序,进一步取得实效。希望大家积极提出意见,通过集中提案委员会集体智慧,形成高质量的提要工作条例。她代表区政协对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承办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表示衷心的感谢。政协提案是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追踪办理是今年的一个新尝试,也是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际需要。通过追踪沟通,使政府部门对提案者的意见有更深入的了解,也使委员更加理解政府工作,大家共同努力,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只要提案者和办案部门共同努力,把提高提案质量和提高办理质量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提案就会在我区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