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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技委员会举办丰台区“十一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协商会(第29期)

发布时间:2005-11-08 19:34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10月28日, 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专题研讨组的同志听取了区农委主任刘宇同志关于《丰台区“十一五”时期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规划(讨论稿)》的介绍并进行了协商讨论。区政协常务副主席鲍顺新参加会议并讲话,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解锡仲主持会议。区农委副主任卢大文、助理调研员张满堂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与会同志对《丰台区“十一五”时期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规划(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认为,这个规划从总体上看比较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文件逻辑性强,内容比较全面;文件提出的指导思想、重点打造五个区域、发展七大产业、六项保障措施有较强的可行性。与会同志对区农委为制定规划付出的巨大努力表示赞赏。同时,大家还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要有政策保障支持
   
政策保障是落实规划的重要条件。一是推动城郊经济发展,市政府有不少政策,区政府应认真研究用好用足这些政策;二是我区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加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加快城市化进程。对此,在规划中应提出政策保障的支持措施。
    二、规划应对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提出要求
   
“十一五”期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安置压力很大,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决定着我区城市化建设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成败。对此,规划应把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应突出两点:一是要制定职业培训规划,提高劳动力素质;二是对解决就业问题应提出具体措施。                   
    三、体制保障应明确两个关键问题
    目前我区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情况是,一方面已经进行改革的村集体和企业基本上是不彻底的,主要表现是集体股份过高约占30%以上,这不利于今后发展,反而还会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另一方面在改制中存在集体资产流失问题。对此建议,在规划中对上述两个问题应明确提出要求,增强对今后工作的指导力度。
    四、解决农民社保应是规划中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实现农民参与社保体系既是农村城市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十一五”期间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保障农民利益的一个重要目标。因此,建议在规划中应将促进农村城市化的同时实现农民参与社保体系作为一项任务写进去。
     五、应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并存的局面,将在我国长期存在。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特殊性,为推动其快速发展,中央制定了《若干意见》。非公有制经济既是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对此,我们应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规划应对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措施,包括政策支持也应有所体现。
    六、规划建设桥南的马(场)--赵(辛店)路
   
我区桥南四环路与五环路之间距离较大,且没有一条直接与河西地区相连的主干路,这就造成了桥南地区交通的相对闭塞,直接影响着桥南地区的更快发展。建议在规划中增添规划建设桥南马场至河西赵辛店(京石高速路口)的城市主干路,这对加快桥南地区的经济开发,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将会产生重要作用。
    七、要快速发展壮大我区建筑企业
   
截止到今年10月份的统计,我区农村建筑企业共有10家,占全区建筑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三。2008年以前是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不进则退。对此,建议有关方面要深入研究我区建筑业的发展问题,采取措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尤其在这次规划中,应对推动我区建筑企业发展,就扩大建筑企业规模、打破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局面集中发挥优势、实现跨越式组合及引进ceo打造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引进特级和一级企业重组借势而发等方面,作出引导性规划。同时抓住农村绿隔地区、边缘集团、中心城镇及丰台区大规模城市化的建设机遇,使企业更稳固的站稳建筑市场,为走出丰台、走出北京,到2008年走向全国奠定基础,为丰台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