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丰台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丰台区工作委员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目前我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为促进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农工党丰台区工委成立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课题组,组织广大党员深入调研,先后听取了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局)及部分街道、乡镇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部分大型批发市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以下建议,供中共丰台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一、我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
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主要表现在:
(一)搭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2013年, 区政府整合区食品办、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五个部门的力量,成立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变多环节监管为集中统一监管,成立了区、街道和乡镇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区21个街道和乡镇分别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所(简称食药所),由区食药局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全区设立1380个食品药品安全联络站,搭建起了“横到边、纵到底暠的三级食药监管网络体系。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区政府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折子工程,并列入区政府及街道、乡镇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了食药委会议制度和协调议事规程,完善了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调查控制等联动机制,强化风险环节控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基层监管机制、深化综合治理。
(三)推进技术支撑,拓展社会共治。加强技术支撑,推进四级检测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构建社会监督网络,加强企业自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能力,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四)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搭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技术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会监督网络,打击违法行为,构建我区五大市场进京食品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了我区及全市食品安全。
二、我区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仍需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调整,进一步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尽管我区搭建起了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体系,但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仍需健全。调研中发现,在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和管理真空问题,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没有实现无缝对接,合力监督、综合执法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街道、乡镇的食药所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仍需完善,否则容易造成互相推诿的情况,出现监管空隙和盲区。
(二)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仍需增强。一是监管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升。尽管食药局目前有执法人员360人(正式编制183人,街道、乡镇派驻71人,安全监察员106人),但部分监管人员业务知识、能力有待提高,对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不熟练,执法水平不高。二是食品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够完善。街道、乡镇食药所的基础设施和“三级四网暠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如基层食药所办公条件、配套检测室、执法装备等仍需加强;因检测手段较落后,日常抽检范围、频率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检测资源、检测信息不能在各部门之间共享。
(三)执法水平及社会共治仍需加强。一是由于需要监管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多达40393家,工作任务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罚时往往就低不就高,部分处罚偏轻,导致违法成本很低,难以达到执法应有的惩戒效果,降低了食品安全执法的威慑力。二是社会共治仍需深化,社会监督网络仍需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警示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还有待加强,举报电话公开、奖励制度和以案说法的宣传不够到位,对食品安全监管自律性较好的单位缺少正面宣传,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性不高,监管部门尚未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通报制度,对不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单位和个人缺少警示作用。
(四)食品输入型的风险增大。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场的食品85%来源于外埠,而其中70%的食品又是通过丰台区五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仓储企业、生产加工企业上市销售,由于食品生产源头控制难度较大,伴随进京食品而来的输入型的风险增大。一旦外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很可能通过我区的食品批发市场流入,并输出到全市,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存在大量食品冷库、物流企业,这些仓储冷藏、物流运输环节,存在着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食品混装混放等问题,进一步增大了食品安全风险。
(五)外来人口及无证照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庞大。一是在城乡结合部、待拆迁建筑、违法建筑等地区,无证餐饮、食品流动摊贩大量存在,其中部分是因房屋产权不清晰、监管政策调整、处于待拆迁规划等原因导致经营者无法取得合法证照。二是我区外来人口流动性很大,出租房屋多,食品消费品质低,这些都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三、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新《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暠提供了法律保障。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责任,以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及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严厉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健全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研究细化各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探索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新机制,使各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缺位、边界不清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的无缝隙、全程化监管。同时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督导考核以及监察力度,确保监管实效。二是充分发挥两级食药安委会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作用,完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工作制度。区食安委要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及时研究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完善基层食药所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食药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完善基层食药所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四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政府支持下的风险监测体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及手段加大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与控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有效防控突发事件,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五是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处罚要求,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清理低端散乱食品业态,加大对无证小餐馆、流动摊贩、食品摊群等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及“黑窝点”打击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保障,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区政府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食品检验检测、宣传教育、应急处置、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二是加强互联网监测体系建设,利用现代搜索技术发掘网上违法案件线索,提升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搜索、发现、跟踪、定位能力。三是加快我区食品药品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实现对辖区监管执法资源的有效统筹和组织管理。加大对街道、乡镇食药监所的投入,加快对街道、乡镇食药监所办公用房紧张问题的研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解决。四是应加强监管队伍培训,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安全监察员、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业务技能及法律法规培训,建立一支懂法律、懂业务、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执法队伍。
(三)构建风险防控体系,遏制源头污染。一是加速构建五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京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契机,与外埠的食药监管部门建立联动配合机制,食药安委与当地食药主管部门建立直接联系渠道,形成五大农副食品批发市场从产地到市场的跨地区协作机制,有效控制食品安全的输入型风险。二是加强本区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控制,坚决遏制源头污染。加强对种植养殖户的管理,提高科学种植养殖的安全意识和生产水平,对违法使用和滥用农药、兽药等行为予以整治,推广蔬菜、畜禽、水产等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四)公众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察员、特约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在参与风险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二是依托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协会暨食品物流配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诚信意识,大力推进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深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推进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监督意识,督促监管部门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及配套的法律法规。四是及时准确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加强社会舆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认真实施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