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4-01-09 12:24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至9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中共丰台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李昌安主席代表九届区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邢方岭副主席代表九届区政协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冀岩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九届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九届区政协2013年的工作。一致认为:2013年,在中共丰台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协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建设“活力、有为、务实、和谐”丰台政协的总目标,切实履行职能,强化作风建设,政协工作有新意、有作为、有成效,充分发挥了在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民幸福新丰台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得到了全区各界的广泛认可。会议认为,区政协提案工作积极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加强督办,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在促进全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赞同区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优环境、惠民生,在丰台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新的业绩。特别是成功举办了第九届园博盛会,展现了丰台新形象,极大地提振了全区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为丰台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区政府2014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同时,委员们对进一步做好区政府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在新的一年里,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揽全局,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紧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全面加强常委会、委员和机关的能力建设,推进政协工作科学化发展。按照政协的职能要求,将各项工作的开展融入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地区发展现实需求;将政协委员的履职活动融入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的新途径、新形式,提升民主协商水平;明确政协委员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提升主体作用;主动适应形势要求,确保履职实效,提升协商议政质量。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号召,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一定要把握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履行职能,大胆创新作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丰台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为开创丰台繁荣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新贡献、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