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5-01-16 12:14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5年1月16日

政协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至16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丰台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李昌安主席代表九届区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刘占良副主席代表九届区政协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选举李秀瑛同志为九届区政协委员会副主席。与会委员列席了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冀岩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在团结、民主的气氛中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会议同意九届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在中共丰台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九届区政协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务实创新、聚焦改革发展、切实改进作风、强化能力建设、突出履职为民,坚持政协工作主动融入全区中心任务和发展现实需求,委员履职活动融入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委员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区政协提案工作注重提案质量,提案办理协商形成了新机制。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展现了新形象,得到了全区各界人士的广泛认可。  

会议赞同区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调结构促经济提质增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效。区政府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主要预期目标,符合丰台发展实际,体现了执政为民和务实创新的精神,反映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既鼓舞人心,又切实可行。同时,委员们对进一步做好区政府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在新的一年里,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区新要求,在履职活动中体现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成效,体现履职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体现政协功能的有效发挥,体现机制方法的制度化,体现履职形式创新发展。注重务实,注重创新,注重贴近实际,做到协商有目标,协商有基础,协商有成效,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树立人民政协的良好形象。

会议号召,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丰台区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坚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前进,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民幸福”新丰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