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长辛店古镇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民建丰台区工委)

发布时间:2015-01-01 11:33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关于加快推进长辛店古镇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

民建丰台区工委

长辛店古镇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西岸,卢沟桥畔,是西南距京城最近的古镇,也是西南进京的必经要道,这是一条具有近千年历史的老街。长辛店的五里长街上,现存有很多古迹遗址和与“二七”大罢工有关的历史遗迹,其自然环境、历史背景、文化价值十分重要是一座典型的具有悠久历史的京西古镇。加快推进对长辛店镇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对于推动我区旅游文化市场的发展,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文化发展繁荣以及民生改善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长辛店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在长辛店古镇的文物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今年长辛店老镇街区层面控规已获批复,为高质量开展长辛店古镇的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中的困难,我们认为在长辛店古镇保护和开发利用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涉及长辛店古镇整体保护、开发利用的战略定位及统筹规划;经营开发模式、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创新;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不够;保护与开发的环境亟需改善及优化;农民及农村集体利益保障等问题。为了加快推进长辛店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筹完善发展规划,稳步推进古镇保护和开发利用

对定位认识的不清晰、不统一,会导致各项规划缺乏统一性、整体性,这对长辛店古镇的保护利用、发展模式及可持续发展会带来一系列困扰。目前由于长辛店古镇建设规划的前期论证调研阶段时间过长,在内容上未能尽早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园区西区规划、长辛店生态城规划等之间缺少整体统筹兼顾,尤其在市政、民生保障、文化建设及产业规划等方面缺少统一性,亟需进一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建议区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围绕战略定位,统筹人口、资源、环境及核心产业等整体规划,将长辛店古镇规划同河西地区发展规划全盘考虑,确保各项规划的前瞻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应围绕首都新的功能定位,结合区域空间和现有资源优势,以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长辛店绿色生态示范城、园博园后期建设为契机,突出文化、生态品牌,将“区域优势突出、文化定位清晰、产业布局合理、和谐宜居宜业”的总体要求,贯穿于长辛店古镇的统筹发展规划中,尽快明确“长辛店京西古道重镇”的独特定位,强化长辛店作为京西“古道首驿”的地位,重点应集中于长辛店在历史上所起的联接京城与外界的独特地位,传承其古道文化,再现古镇两旁商贾云集,店铺、寺庙众多,商品琳琅满目,一派繁华的景象,打造长辛店古道民俗文化体验街区,把长辛店古镇建成北京标志性文化景区。

其次科学做好古镇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古镇保护和开发利用是一项长期、艰巨而严肃的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发展观和依照法律、法规来开展工作。在长辛店古镇规划制定上,应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相一致。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发展要求,结合长辛店老镇街区层面控规及长辛店镇发展规划,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吸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快科学编制《长辛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开发建设详细规划》及《长辛店古镇开发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二、不断创新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古镇保护和开发利用

长辛店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基建、土地、文保、环境、市政、城管等多个部门的协调工作,行政资源相对分散,统筹协调成本较高。尤其根据新时期首都发展战略定位、发展方式所提出的要求,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长辛店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各相关部门在具体规划、开发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尚未达成共识,缺乏统一性。建议坚持创新发展、差异发展、聚集发展、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发挥好园博园在长辛店古镇环境建设中的引领及辐射作用,注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统筹长辛店古镇、园区西区以及长辛店生态城协调、融合发展。成立区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加的长辛店古镇开发利用的研究及管理机构,研究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可行性和开发路线图,全区各部门并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从开发政策、体制机制、资金、人才等各方面进行大力支持。依据规划,对各阶段建设目标和进程提出明确要求,要充分整合长辛店地区资源,发掘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内涵和旅游要素,保障长辛店古镇的建设品质,不断充实生态、文化的内涵,着力避免各相关部门缺乏协调,增强部门之间的协同性,加强旅游与商业、文化等其他相关产业间的融合发展,实现长辛店古镇长期、动态、均衡、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探索发展模式,有效推进古镇保护和开发利用

长辛店古镇开发前期投资巨大,加之资本的趋利性,民间资本很难形成这么大的社会责任和奉献付出。我们建议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为开发主体、社会多渠道参与的多元化开发和投融资机制。一是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开发模式。即“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居民参与”的开发建设机制,由政府主导建立一个市场运作主体,具体负责古镇的开发,社会广泛参与,居民入股参加。同时积极争取北京市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市场在筹集资金方面的优势,引入社会资金进行保护性开发。在市场运作中,政府必须掌握历史文化资源的所有权、开发权和监督权,防止粗放式经营和掠夺性开发,在长辛店古镇开发中,要以改造为主,积极探索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商业开发有机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新的运作模式,把古镇保护和开发利用由单一的政府行为转变为政府主导的社会行为。二是坚持文化创意与旅游休闲产业相结合。抓住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大背景,进行长辛店文化产业项目的创意策划,要与长辛店自身的历史文化定位以及河西地区休闲文化旅游定位相结合,打造长辛店庙会及文化节庆活动,丰富长辛店古镇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彰显长辛店古镇的人文魅力和旅游吸引力。三是坚持打造提升长辛店古镇的三大价值。即历史文化价值、多元的商业价值和长远的社会价值。要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激发京西古道别具特色的经济活力,综合进行旅游景点、住宿餐饮、旅游纪念品等的整体开发,为当地百姓带来经济实惠,深入挖掘区域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长辛店镇的总体经济实力。

四、健全民生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古镇保护和开发利用

长辛店古镇保护开发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其中关键涉及民生保障等重大问题。古镇的保护开发从直观看投入大、回报慢,但开发后期的效应回报是巨大的,有利于古镇老百姓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升,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建议应由政府牢牢把握古镇保护开发的主动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合作模式、土地流转、运营管理、公民利益等方面保障当地农民的权利。一是应加快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及途径,进一步完善农民利益及农村集体利益的保障机制。建议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先占再征、租让结合的方式,鼓励和引导以多元化供地方式参与古镇开发建设,将过去征地与被征地的关系改变为共建共享的关系,统筹产业用地建设和古镇配套产业用地,合作开发、合作运营,引领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保障居民对土地收益的分享。二是需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新一轮改革的核心在于赋权富民,就是要重点赋予和保障农民财产权、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积极探索同股同权、优先股、现金补偿、物业补偿等多种经营模式,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三是加强对再就业的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居民后顾之忧。积极鼓励、科学引导古镇居民参与古镇的开发,发挥其主体作用,培养新一代古镇的民间艺人和民俗传人。通过打包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旅游业向农村延伸与辐射,让更多人从中受益;制定惠民优惠政策,调动居民配合参与古镇建设的积极性。处理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居民参与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政府、企业、百姓的“三赢”。

长辛店古镇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只要加强保护,有序开发,合理利用,长辛店古镇将会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因此,我们必须尽快确立长辛店古镇整体开发的远景目标和明确规划,尽早启动对长辛店古镇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使长辛店古镇的开发利用,成为我区转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推动我区河西地区的开发建设,实现我区文化立区、文化兴区、文化强区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