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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各界委员坚决拥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

发布时间:2005-03-15 19:07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今天上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高票通过了《反国家分裂法》,在各界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台侨界、民族宗教界委员孙为壮、李继英、张燕琴、马骊、马国强、王亦和等纷纷表示:
    1、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制定这部法律是十分必要的、适时的、顺乎民意的,对于促进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推动两岸关系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人心所向、重望所归。会场上长久而热烈的掌声说明了《反分裂国家法》符合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团结统一,反对分裂,分裂是不得人心的。
    3、胡锦涛主席此前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对于制定好、贯彻好《反分裂国家法》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关爱台湾同胞的亲情和善意,使台湾人民能够接受,也从另一个角度保护了台湾岛内拥护统一的人民。
    4、加强对岛内的宣传攻势。台湾分裂势力惧怕大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宣传,阻断宣传媒体,我们必须利用台商、台籍学生、岛内旅游者、演出团队等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反分裂国家法》,最大限度地让台湾人民了解真相。
    5、《反分裂国家法》让维护祖国统一有法可依。陈水扁一意孤行,违背了人民的利益。祖国统一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曲折而艰辛的。但前途是光明的,祖国统一的那一天终究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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