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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领导对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05-06-30 19:07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区长张大力的批示:政协委员从多个方面对丰台区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区政府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很好地吸收、采纳。
    常务副区长闫小彦的批示:请报大力、仕杰、傲霜、罗杰、昌安、汪洪同志批示。建议我们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协的重点提案。
    副区长吕仕杰的批示:请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对相关问题认真研究,从而进一步推进工作。
    副区长闫傲霜的批示:政协重点提案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多个方面,应充分重视,加强协调沟通,请卫生局、科委主动汇报相关问题、已有工作基础、认真听取建议,推进工作。
    副区长罗杰的批示:请承办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我。
    副区长李昌安的批示:请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给予办理。
    副区长汪洪的批示:请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研究政协重点提案,及时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