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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到我区调研宗教工作

发布时间:2006-04-04 19:06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3月28日,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北京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宗教作用”调研组一行12人,在王耀平主任、李宝浚副主任的率领下,来到我区调研。
  区政协副主席周大春主持了调研活动。
  区政协主席初建华,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杨德山,区政协常委、政府民宗侨办主任李小月,区政协常委、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牧师张燕琴,区政协委员、区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阿訇艾建础,区政协委员、区天主教爱国会主席、神父陈世福等参加了接待和调研活动。
  区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洪玫,向各位市政协领导和委员们汇报了丰台区配合市政协调研的情况,以及我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与会的市政协领导和委员们,对我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和此次的调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调研汇报有数据、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了丰台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情况。多年来,丰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之所以做得好,确实具有自己独到的特点,一是得益于丰台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二是多年来坚持了民族宗教四家联席会制度,实现了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三是各宗教团体与区委、区政府、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关系和谐;四是宗教团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关系和谐;五是调动了各宗教团体的积极性,主动参加和融合到各项社会活动中去,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着各自的力量。
  大家还针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中的宗教活动问题、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管理问题、宗教团体实现自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和座谈。
  初建华主席在发言中强调,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部分。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定要相互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随后,市政协调研组还来到花乡,考察了在建的草桥基督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