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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向穆斯林群众祝贺节日

发布时间:2007-10-22 19:04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10月13日,是我国十个少数民族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我区穆斯林群众纷纷聚集在丰台清真寺、南苑清真寺、长辛店清真寺,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举行会礼,欢渡自己的节日。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杨逸铮,区人大副主任苗华,区政协常务副主席鲍顺新,副主席胡燕,副主席、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周大春等区领导来到丰台清真寺向穆斯林群众祝贺节日。
      在丰台清真寺北讲堂,区领导与丰台清真寺阿訇、民管会成员、穆斯林群众代表等共同座谈。区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丰台清真寺阿訇艾建础首先介绍了开斋节的来历。区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李志刚谈起了区委、区政府长期以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并拨出专款修缮、扩建三个清真寺,进一步恢复和完善功能,为信教群众过好宗教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为广大穆斯林群众办实事的事例,他代表区伊斯兰教协会表达了穆斯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并表示要继续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工作,为穆斯林群众服务,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杨逸铮部长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广大穆斯林群众祝贺开斋节并表示亲切慰问,鼓励伊斯兰教协会和信教群众坚持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到我区现代化新城区建设中来,继续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多做工作,为社会和谐发展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她说:区伊斯兰教协会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区委、区政府与广大穆斯林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这里面也倾注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辛勤汗水,大家在现代化新城区建设中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我们要继续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民族团结平等,坚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相互离不开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建设美好生活;要继续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共同构建和谐丰台贡献力量。她结合贯彻市委统战部和市民族宗教局提出的神职人员培养规划,强调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的任务很重,其中加强神职人员队伍建设是基础,要求神职人员要继续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教风操守的修养,提高工作能力;要求伊斯兰教协会要继续宣传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民族团结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区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洪玫,丰台街道的领导,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民盟区工委负责人等也到丰台清真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