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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召开“我与和谐社会”论坛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8-03-17 19:04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3月13日下午,“我与和谐社会”论坛工作会议在政协910会议室召开。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以及民革丰台区工委、致公党丰台区工委、区侨联、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区天主教爱国会、区伊斯兰教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政协常务副主席鲍顺新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洪玫主持。
    首先,洪玫主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我与和谐社会”论坛的工作方案,并向与会单位提出了工作任务,要求参加论坛的有关党派、团体及各爱国宗教团体高度重视此次论坛工作,明确组织论坛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要注意学习先行,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实施。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赞同论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  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主题,认为此次论坛活动选题非常好,活动的举办本身就充分体现了和谐的理念。大家表示:区政协为大家搭建了和谐的平台,创造了交流的机会,一定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扎实落实工作任务,拿出高质量的作品参加论坛。
    鲍顺新常务副主席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论坛的组织工作不仅是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的工作,同时也是政协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中确定的任务之一,这也就意味着论坛的组织工作是政协全局性工作中的一项内容。要通过论坛工作的开展,加强有关民主党派、团体同民族宗教、台侨界的联系与沟通,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特点。二、要把论坛开成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论坛,开成检验学习成果的论坛,开成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台侨界发展变化的论坛,开成加强丰台区民族宗教、台侨界与有关民主党派、团体的联系、增进友谊的论坛。三、此次论坛要求自下而上进行,就是要让论坛的举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大家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参与论坛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就是受教育的过程,我们要共同努力,把论坛办好,我对此充满信心。
    鲍主席还向大家详细通报了关于“民族团结林”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