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3-05-24 11:16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

教文卫体委员会工作细(试行)

2012年89政协北京市丰台区

第九届委员会第次主席扩大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丰台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文卫体委员会是在政协常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工作机构。主要就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大政方针和有关问题开展协商、调研、视察、察、研讨等经常性活动。

第三条 教文卫体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副主任由常务委员会议任命,委员由主席会议决定。

第四条  教文卫体委员会根据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教文卫体委员会的具体任务

(一)教文卫体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组织本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政协基本理论和有关统战知识,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听取中共丰台区委、区政府有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重要情况的报告或说明,为委员知情和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二)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委员就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各领域中的改革和发展问题进行协商、调研、视察、考察、通报、座谈、参观等多种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党和政府积极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重要问题的讨论意见或调研报告提交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建议案,报送区委、区政府研究参考。

(三)与中共丰台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协调安排有关情况的通报、座谈、咨询等

  (四)加强与市政协、兄弟区县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区委的联系与合作。

(五)完成区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任务,筹办本专委会的各种会议及相关活动等。

  第六条  教文卫体委员会适时举行主任会议主任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本专委会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及以本专委会名义撰写的调研报告、考察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取?

   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报告工作计划总结,征求意见,确定有关工作。

   以上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持。

第七  专委会工作一室是教文卫体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专委会日常性工作。

第八条  本细则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主席会议